合作才会双赢
“创新意识与维权意识强是优势,但专利‘内斗’不值得提倡。”曹新明认为,近年来“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越来越多,但这些企业之间没有知识产权联盟,交流与合作较为缺乏,联手出海者少,单打独斗者多,一旦在知识产权方面发生问题,难免将纠纷诉诸法律,引起舆论围观。
入世以来的十几年间,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日渐增强,逐渐以知识产权作为市场竞争的利器,“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仅“十一五”期间,我国企业累计对外直接投资2289亿美元,年均增长34.3%,投资分布于全球178个国家和地区,总量位居发展中国家第一。与此同时,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也遭遇到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纠纷。这些纠纷中,有美国的“337调查”,有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的法律诉讼,但像华为公司与中兴通讯这样的中国企业之间在海外相互诉讼者尚不多见。
“这种诉讼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还不够成熟。”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许春明指出,“走出去”的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纠纷协调机制,同时企业之间没有建立专利联盟,没有形成专利池。在国外如美国、法国、德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每个产业都注意建立专利联盟,形成专利池,让专利联盟中的每一家企业能够共享专利池中的专利,减少企业之间的纠纷。当然,还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谈判,以交叉许可等方式来解决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
在此次专利纠纷中,华为公司、中兴通讯均声称自己都很重视发挥专利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但两家企业却没有针对有关专利问题坐下来进行交流和谈判。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专利纠纷虽无可厚非,但毕竟对双方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一种消耗,如果企业能联合、集中知识产权优势资源,将对中国企业‘走出去’更为有利。”曹新明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