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续展注册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向商标局办理续展注册申请手续,缴纳有关费用,使商标有效期限得以延长,商标权利得以继续维持。
通过商标续展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得以延长,注册人对该商标的法定权利得到延续,从而保证了注册商标在市场经济活动的连续性、稳定性,保护了权利人运用商标作为载体体现其商誉的积极性,也使得商标权利的财产权性质得到进一步地体现。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一样均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屇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注册人应当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屇满前6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如果未能在此期间提出申请的,法律规定还另外给予了6个月的宽展期,即在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内,可以允许办理续展注册的申请手续,但需要交纳延迟费。宽展期届满后,仍未申请续展的,由商标局在注册簿中注销该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