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7日,浙江省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东分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塔XX(埃及籍)租住的义乌市江东街道青口北区单元房进行检查,当场查扣涉嫌假冒“LS”、“multi9”注册商标的小型断路器商品680件(规格:1P,12只/盒,20盒/件),其中,标注“LS”的小型断路器有425件,标注“multi9”的小型断路器有255件。经鉴定,上述查扣物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浙江省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东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09年7月中旬,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依法批准逮捕塔XX。


